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
文章栏目:技术标准 加入时间:2005/9/21 15:54:43 点击数:1588
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辐照干果果脯类食品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。 本标准适用于经γ射线或电子束照射的花生仁、桂圆、空心莲、核桃、生杏仁、红枣、桃脯、杏脯、山楂脯及其他蜜饯类食品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GB2760—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1—81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1允许量标准 GB2762—94 食品中汞限量卫生标准 GB2763—81 粮食、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、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GB4789.2—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.3—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5009.11一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5009.12一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5009.17一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5009.19一1996 食品中六六六、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5009.22一1996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1的测定方法 GB14884—94 蜜饯食品卫生标准 3 技术要求 3.1 辐照剂量与照射要求 剂量限制:干果果脯经γ射线或电子加速器产生的低于10MeV的电子束照射,根据不同品种,其吸收剂量范围为0.4一1.0 kGy。 照射要求:照射均匀,剂量准确,其吸收剂量的不均匀度≤2。 3.2 感官指标 辐照后的干果果脯应具有正常干果果脯的色泽、气味和滋味,无异昧、无虫蛀及活虫检出,无杂质。 3.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l的规定。
表1 理化指标 mg/kg
项目 指标 铅(以Pb计)≤ 1.0 砷(以As计)≤ 0.7 汞(以Hg计)≤ 0.02(GB2762) 六六六 ≤ 0.3(GB2763) 滴滴涕 ≤ 0.2(GB2763) 食品添加剂 按GB2760规定 辐照花生仁黄曲霉毒素B1限量,μg/kg ≤ 20.0(GB2761)
3.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2 微生物指标
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,个/g ≤ 750 大肠菌群,MPN/100g ≤ 30 致病菌(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) 不得检出
3.5 昆虫指标 不得检出活虫及活虫卵。 4 包装与标志 辐照干果果脯的包装应用符合食品包装用的塑料膜作内衬,外包装用纸箱,纸箱缝隙须用防水胶带密封并粘贴统一印刷的辐照食品标志。 5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按GB4789.2规定执行。 大肠菌群按GB4789.3规定执行。 砷按GB5009.11规定执行。 铅按GB5009.12规定执行。 汞按GB5009.17规定执行。 六六六、滴滴涕残留量测定按GB5009.19规定执行。 黄曲霉毒素B1测定按GB5009.22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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