辐照新鲜水果、蔬菜类卫生标准
文章栏目:技术标准 加入时间:2005/9/21 8:50:13 点击数:1350
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辐照新鲜水果、蔬菜类食品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。 本标准适用于以抑止发芽、贮藏保鲜或推迟后熟延长货架期为目的,采用60co或137cs产生的γ射线或能量低于5mev的x射线或能量低于10mev电子束照射处理的新鲜水果、蔬菜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 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GB2763 粮食、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、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GB4788-94 食品中甲拌磷、杀螟硫磷、倍硫磷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GB4809-84 食品中氟允许量标准 GB4810-84 食品中砷限量标准 GB5009.11-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5009.18-1996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5009.19-1996 食品中六六六、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5009.20-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5127-85 食品中敌敌畏、乐果、马拉硫磷、对硫磷允许残留量标准 3 技术要求 3.1 原料要求 凡需采用辐照处理的水果、蔬菜,在在辐照前应经过认真挑拣,剔除腐败变质或已不适宜辐照处理的食品,以保证辐照产品的卫生质量。 3.2 辐照限量与照射要求 3.3.1 剂量限制:辐照处理的新鲜水果、蔬菜总体平均吸收剂量不大于1.5kgy。 3.3.2 照射要求:照射均匀,剂量准确,吸收剂量的均匀度≤2。各种水果、蔬菜典型产品的参照吸收剂量见表1。 品 种 辐照处理目的 总体平均吸收剂量 马铃薯 抑止发芽 0.1 洋 葱 抑止发芽 0.1 大 蒜 抑止发芽 0.1 生 姜 抑止发芽 0.1 番 茄 抑止后熟 0.2 冬 笋 抑止后熟 0.1 胡萝卜 抑止后熟 0.1 蘑 菇 抑止后熟 1.0 刀 豆 抑止后熟 0.1 花 菜 抑止后熟 0.1 卷心菜 延长保存期 0.1 茭 白 延长保存期 0.1 苹 果 延长保存期 0.5 荔 枝 抑止后熟 0.5 葡 萄 抑止后熟 1.0 猕猴桃 抑止后熟 0.5 草 莓 延长保存期 1.5 3.3 感官指标 凡经辐照处理的新鲜水果、蔬菜,应保持其原有的色、香、味和形状,且无腐败变质或异味。
3.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 项 目 指 标 六六六、滴滴涕 按GB2763规定 甲拌磷、杀螟硫磷、倍硫磷 按GB4788规定 氟 按GB4809规定 砷 按GB4810规定 敌敌畏、乐果、马拉硫磷、对硫磷 按GB5127规定 4 检验方法 4.1 六六六、滴滴涕 残留量的测定按GB5009.19规定执行。 4.2 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按GB5009.20规定执行。 4.3 氟的测定按GB 5009.18规定执行。 4.4 总砷的测定按GB 5009.11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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