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心莲辐照杀虫工艺
文章栏目:技术标准 加入时间:2005/9/20 14:33:58 点击数:1777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/T 18525.7——2001
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心莲辐照杀虫的工业参数和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空莲的辐照杀虫。本标准不适用于空心莲的防霉、杀菌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GB 2715—1981 食卫生标准 GB/T 5009.36-199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/T 18524-2001 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 3.1 莲子 lotus seed 睡莲科水生草本植物莲藕的果实。 3.2 空心莲dried lotus seed 莲子经脱壳、去芯、干燥等加工后,得到的白色圆粒。 3.3 最低有效剂量 minimum effective dose 为达到辐照目的所需工艺剂量下限值。本标准中指达到空心莲杀虫目的的最低剂量。 3.4 最高耐受剂量 maximum tolerance dose 为不影响被辐照产品质量的工艺剂量上限值。本标准中指不影响空心莲食用品质的最高剂量。 4 辐照前要求 4.1 空心莲 当年采收、加工的空心莲,水分含量<12%,无虫蛀、无霉变。其卫生指标按GB/T 5009.36方法检测,并符合GB 2715要求。
4.2 包装 4.2.1 空心莲的包装应采用食品级、耐辐照、保护性的材料。 4.2.2 内包装材料应抗虫蛀。 4.2.3 外包装可采用瓦楞纸箱或经杀虫、防霉处理的麻袋。 4.3 辐照时期 加工后的空心莲应立即包装,并辐照。 5 辐照 5.1 辐照装置和管理 按GB/T 18524规定实施。 5.2 工艺剂量 空心莲杀虫的最低有效剂量为0.4kGy,最高耐受剂量为4kGy,工艺剂量为0.4kGy~2kGy。 6 辐照后要求 辐照后空心莲应在该食品所要求的条件下贮运。 7 辐照后产品的质量 7.1 按本标准操作,空心莲辐照后无活成虫出现,卵和幼虫可在1~3周内死亡。 7.2 辐照后空心莲的食用品质和功能特性不变。 8 标识 按GB/T18524—2001中第8章执行。 9 重复照射 按GB/T 18524—2001中第9章执行,允许重复照射,累积剂量应≤4kGy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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