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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蒜辐照抑制发芽工艺
文章栏目:技术标准    加入时间:2005/9/19 13:28:58    点击数:1157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GB/T18527.2—2001

1  范围

  本标准规定了大蒜辐照抑制发芽的工艺参数和技术要求。

  本标准适用于白皮大蒜辐照抑制发芽。其他大蒜品种可参照执行。

2  定义

2.1 成熟大蒜:蒜头坚实,已形成干燥的膜质包叶,包裹着的各蒜瓣明显突出并易分开。

2.2 干燥大蒜:蒜头表面外鞘皮及内部蒜瓣皮均应干燥而无湿润感。

3  辐照

3.1 大蒜应在休眠期内进行辐照,其形态指标为幼芽长度与蒜瓣长度的比值小于或者等于0.25。

3.2  工艺剂量参数

  大蒜收获后2个月内辐照的最低有效剂量为50Gy,2个月后辐照的最低有效剂量为80Gy。大蒜辐照抑制发芽的最高耐受剂量为200Gy。

4  辐照后要求

4.1 大蒜贮藏适宜温度为0℃±1℃,相对湿度在85%以下。常温条件下也可以贮存。

4.2 严禁日晒、雨淋、高温、高湿、冻害及有毒物质污染,应存放在阴凉、通风、清洁、卫生库房内。

4.3 常温库房应干燥,防止仓库害虫危害。

4.4 装运时应轻装轻卸,防止挤压。

5  辐照后的质量

5.1 采用本标准辐照的大蒜其感官和内在品质同辐照前。

5.2 辐照后在相对湿度85%,(0±1)℃保质期为8—9个月。在常温下保质期为4—5个月,以上保质期均从大蒜收获、干燥后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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