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蒜辐照抑制发芽工艺
文章栏目:技术标准 加入时间:2005/9/19 13:28:58 点击数:1157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/T18527.2—2001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大蒜辐照抑制发芽的工艺参数和技术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白皮大蒜辐照抑制发芽。其他大蒜品种可参照执行。
2 定义
2.1 成熟大蒜:蒜头坚实,已形成干燥的膜质包叶,包裹着的各蒜瓣明显突出并易分开。
2.2 干燥大蒜:蒜头表面外鞘皮及内部蒜瓣皮均应干燥而无湿润感。
3 辐照
3.1 大蒜应在休眠期内进行辐照,其形态指标为幼芽长度与蒜瓣长度的比值小于或者等于0.25。
3.2 工艺剂量参数
大蒜收获后2个月内辐照的最低有效剂量为50Gy,2个月后辐照的最低有效剂量为80Gy。大蒜辐照抑制发芽的最高耐受剂量为200Gy。
4 辐照后要求
4.1 大蒜贮藏适宜温度为0℃±1℃,相对湿度在85%以下。常温条件下也可以贮存。
4.2 严禁日晒、雨淋、高温、高湿、冻害及有毒物质污染,应存放在阴凉、通风、清洁、卫生库房内。
4.3 常温库房应干燥,防止仓库害虫危害。
4.4 装运时应轻装轻卸,防止挤压。
5 辐照后的质量
5.1 采用本标准辐照的大蒜其感官和内在品质同辐照前。
5.2 辐照后在相对湿度85%,(0±1)℃保质期为8—9个月。在常温下保质期为4—5个月,以上保质期均从大蒜收获、干燥后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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